top of page

              配偶赡养费/赡养费

如果您正在加利福尼亚州寻求配偶赡养费或赡养费相关事宜的家庭法律师,刘龙珠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在加利福尼亚州,赡养费被称为 "配偶赡养费",通常是为了帮助收入较低的配偶在离婚后维持其生活方式。法院可在离婚诉讼期间判定临时赡养费,也可在离婚程序结束后判定赡养费。配偶赡养令通常要求在预定期限内定期或一次性付清赡养费。配偶双方可以就赡养费的支付达成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要求,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即使协议中收入较低的一方完全放弃赡养费。

 

 

在加州,配偶赡养费的期限通常与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有关。对于持续时间少于 10 年的婚姻,法院通常不会判处超过婚姻持续时间一半的赡养费。对于持续 10 年或以上的婚姻,离婚时并没有为赡养费设定具体的终止日期。除非配偶双方同意终止日期或之后在法院听证会上终止抚养费,否则配偶双方都有权无限期地要求修改抚养费。

 

 

配偶赡养费的数额基于加州离婚法第 4320 条:

 

 

(a) 双方的收入能力足以维持婚姻存续期间确定的生活水平的程度,同时考虑以下所有因素:

 

 

(一)被资助方的适销对路技能;这些技能的就业市场;受支持方获得适当的教育或培训以发展这些技能所需的时间和费用;以及可能需要再培训或教育以获得其他更适合市场的技能或就业。

 

 

(2) 受扶养方目前或未来的收入能力因婚姻存续期间失业而受损的程度,以允许受扶养方有时间从事家务。

 

 

(b) 受支持方对支持方获得教育、培训、职业职位或执照的贡献程度。

 

 

(c) 支持方支付配偶赡养费的能力,考虑到支持方的收入能力、赚取的和非赚取的收入、资产和生活水平。

 

 

(d) 双方基于婚姻存续期间确定的生活水平的需求。

 

 

(e) 各方的义务和资产,包括各自的财产。

 

 

(f) 婚姻的持续时间。

 

 

(g) 受抚养方从事有酬工作的能力,而不会不当地干涉由该方监护的受抚养子女的利益。

 

 

(h) 双方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i) 根据第 6211 节的定义,双方之间任何家庭暴力历史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考虑支持方对受支持方实施的家庭暴力造成的情绪困扰,以及考虑受支持方对支持方的任何暴力历史。

 

 

(j) 对各方的直接和具体的税务后果。

 

 

(k) 各方的困难平衡。

 

 

(l) 被支持方在合理期限内自立的目标。除第 4336 条所述的长期婚姻的情况外,本条所指的“合理时间”通常应为婚姻长度的一半。但是,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限制法院根据本节、第 4336 节中列出的任何其他因素以及双方的情况下令支持或多或少时间的自由裁量权。

 

 

(m) 根据第 4325 条,在减少或取消配偶赡养费奖励时,应考虑虐待配偶的刑事定罪。

 

 

(n) 法院认为公正和公平的任何其他因素。

 

 

请随时致电 (909) 468-2170 联系刘龙珠律师事务所预约咨询。我们乐意及时协助解决您所遇到的任何问题,并与您密切沟通我们的具体服务方案和诉讼策略,以获得您的满意。

bottom of page